播音主持艺考即兴评述:让病态吃播“吃不了兜着走”!
日前,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火爆网络,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7月31日,四川南充警方表示,经鉴定,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然而在剑走偏锋的吃播网红面前,海洋霸主,也只不过是一道猎奇的“食材”。“直播经济”方兴未艾,各路“吃播”竞相粉墨登场,在简单粗暴的“吃吃吃”中,有些“吃播”以吃人所不能吃为能事,以吃人所不敢吃为乐事,全然不顾法律法规与社会影响。
噬鲨人盯上了噬人鲨,这不仅是一种令人瞠目的视觉刺激,更是一种令人无法容忍的法律挑衅。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实际上,那个饕餮噬人鲨的网红女吃播,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玩火”。因此,不仅在视频中打上“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来掩人耳目,而且在引起广泛质疑之后,试图以“不是噬人鲨是尖齿鲨”自辩。现实情况是,噬人鲨根本无法人工养殖。随着噬人鲨被“验明正身”,网红女吃播已涉嫌违法,等待她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9年,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买卖大白鲨牙的案件。判决文书内容显示,2012年9月,被告人张某将3颗大白鲨(又名噬人鲨)牙,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顾某。经鉴定,这3颗鲨鱼牙中有2颗为噬人鲨所有。最终,顾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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